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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唐振兴被双开

你我共建 廉洁湘潭 2023-03-30



日前,由湘潭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湘乡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唐振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 查

唐振兴在担任湘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刑警大队(刑侦大队)大队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用公款赠送礼金礼品,利用职权将本人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私藏弹药;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非法私藏弹药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贿罪、行贿罪。


唐振兴身为中共党员和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12月,经湘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唐振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湘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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